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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抢孩子不是游戏,更不是荣誉"之后
2017-03-30 12:03:40

这几天多了些对希望之光的了解,相信大家都是为了更好的助学,为了尽量节省篇幅,好的感受就不多说了,继续这个主题前面的讨论,直接爆一些意见,供参考和讨论
既然希望之光的基本原则中包括"高效亦是我们所追求的",那我想希望能够简单快捷的实现助学捐助也应当是大家的追求,一步实现不现实,但不断改进的态度和行动必不可少,否则岂不偏离了初衷?
先说说系统和流程吧,在惊讶其逻辑严谨的同时也初步理解了捐助效率难以提高的结果,如此复杂的系统(不是程序软件,指的是流程和决策环节),配合严格的义工资制审核,再由数量有限的非专职人员推动实施,加上"调查复查还是很累人的,参加的人也不多---引自霸天虎",想不慢都很难呀。

希望之光目前的工作流程图我没能贴上来,添加个链接吧,http://www.lohcn.org/gywm/gzlc/index.htm,看最后一段,至资助人认捐前有多个步骤

但我想其实在认捐之前实际需要的核心只是先"发现并确认需捐助对象",然后"资料发布"即可。

其中关于"发现需捐助对象",有几条要注意:
• 有些是现成的,有些是潜在的;可能不在学校的记录上
• 官方来源只应当是渠道之一;
• 渠道不应有所限制;找多个渠道咨询更多的潜在需捐助对象信息有何不可?
• 关键是要明确需捐助对象的判定标准;客观依据明确,主观判断才好做。
• 很多人"对农村认识片面、对贫困标准理解肤浅、调查过程中易受外力支配等"是实际情况,但什么是"不具备实地调查的基本素质"呢?如果客观判定标准明确,那以上就不该是大问题;

关于"确认捐助对象",也有几条要注意
• 标准清晰可衡量,确认自然就会容易
• 发现可以和确认同步完成;既然认定达到判定标准了,还有什么不能确认的呢?
• 实地调查可以以抽查为主;既然实地调查实施起来最不容易,除了想办法增加人力,为什么不减少其过程中的工作量从而提高有些资源下的工作效率?
• 无需由数据中心审核;前面已经达到判定标准了,数据中心审核的意义是什么?
• 官方证明可以由确认报告代替;客观上已经达到判定标准了,第一时间由发现和确认人出具确认报告存档不行吗,官方证明的意义何在?

估计有童鞋会问:
"简化确认和审核如果造成本不是必须被捐助的孩子获得捐助了怎么办?"
关于这点,其实我们先要想清楚,我们的目的是捐助还是防止冒捐或捐错?那个是首要的?或更重要一些?为了尽可能的提高我们的绩效目标(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孩子获得帮助),我们是否可以容忍一定的风险(存在少量冒捐和捐错的可能)?
公益活动本来是爱心的付出,就算达不到无条件,但似乎也不应当赋予太多的条件吧,如果要完全杜绝冒捐或捐错,那最保险的是不捐,否则只是个概率问题;

延伸一步,既然捐助实际上是"捐助者"和"被捐助者"之间的往来,如果某人即使是"对农村认识片面、对贫困标准理解肤浅、调查过程中易受外力支配"而造成选择的对象并不是那么"合适",不是"最理想"的捐助对象,但只要他自己愿意进行捐助,并有其他人愿意信任他也进行捐助,又为什么要阻止呢?
每个捐助者对于援助对象是否那么"合适"的认可程度应该是不同的,只要保持客观、公开、自主选择就好,干嘛要所有的人都认为"合适"才是真的合适呢?

如果风险(存在少量冒捐和捐错的可能)不是不可以被接受,那就是如何控制风险的问题了。

关于在实地调查中以抽查为主的建议,一方面是考虑到实地深入困难地区的不易,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一个基本的产品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平衡原理: 相比有距离的"检验手段",实地调查应该是所有"检验手段"中最重量级和可信度最高的了吧,也必然是成本最高的,将之应用于"100%检验"(对每个捐助对象的核查)实在是一种过于奢侈的行为,(如果是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这样做的话早就破产了);其实,工业生产的事实证明,在有了可操作的质量标准基础上,根据标准使用低成本的检验手段初检(远程、多人分工筛选),配合精确检验手段(实地调查)抽检是可以有效控制质量水平(保证所选择的捐助对象确实需要 的比率)的,当精确检测发现废品率(冒捐或捐错比例)升高时才会采取措施,并增加精确检验的频次至合格率恢复至可接受水平为止,然后再降低精确检验频次,周而复始;当然如果上来精确检验直接就确认合适也就没必要再重复检验了。

不知不觉已经说了好多,就先到这里吧,欢迎拍砖,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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